電子郵件信箱
clhsu7@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單價開口契約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達預算金額或期滿後,延長契約6個月(擴充金額NT$103,680),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動力中心6樓補給室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動力中心6樓補給室開標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2/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9月20日或決標後次日起(以後到者為主)至111年5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押標金及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非屬資格之應備文件:符合規格表規定之相關文件以供審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建議100元)及附上標單費用,寄11217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3.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下載,並於投標文件內附加「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需經使用單位試用合格,投標廠商請檢附5個樣品試用(原供應商,得免提供試用品),試用樣品可於等標期間先行送至本院中正樓一樓營養部採購營養師 (聯絡電話:02-2875-7472),或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投送收件地點,或於開標當天規格審查時當場提出。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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