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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間,區域包括全院(含護士宿舍、第二門診),依機關需要得於全院辦理增購電力設備,以汰換老舊電力設備,並以金額新臺幣8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2/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開工,分二階段完工,內容詳下方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電器承裝業(甲級)(代碼:E601010)。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併請附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徐誌輝先生,電話:02-28757485。
2.現場勘查說明會:109年09月23日(星期三)上午09時00分,集合地點:本機關動力中心5樓工務室開標室。
3.本採購案屬民國110年度資本門預算,廠商依契約條件請領款項需自110年1月起,始可請領及撥付款項。
4.於決標次日起開工,分二階段完工:
第一階段:護士宿舍變電站老舊電力設備汰換完成;即廠商應於民國110年4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階段:第二門診變電站老舊電力設備汰換完成;即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完成。
5.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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