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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本案分階段履約,詳細履約期限請參考附加說明內容。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儀器相關行業:醫療氣體承裝商或醫療儀器或醫療器材等相關行業。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無則免勾選)
4、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須提供具有行政院衛生署第一級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記中文名稱為醫用氣體出口
插座等相關產品)並具有製造,承做及販售能力之證明文件。
(2)氣體出口為CM型並具有UL及CE認證等文件(參考廠牌PAHSCO國產品或同等品)。
(3)以上證件,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供本院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林爾舜先生,電話:02-28757489。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3.履約期限:
(1)空壓主機設備汰換部分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完工
(2)氣體設備管路增設部分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並配合營造標完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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