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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816,999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2/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參與共同投標廠商須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室內裝修業者或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等3種廠商資格;室內裝修業者或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者得單獨投標。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檢附會員證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蕭百安先生,電話:02-28757033。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本案採購審查委員:
姓名 職稱
李委員發耀 本院副院長
朱委員本元 本院耳鼻喉頭頸醫學部主任
黃委員世宏 本院工務室主任
鐘委員偉逞 國家衛生研究院主任
高委員宗正 已退休
林委員柏宏 國立臺北設理健康大學組長
邱委員博舜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副教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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