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jmwu@vghtpe.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甲方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付款方式得延長合約有效期限壹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每份工本費NT$200元,可用現金或郵局匯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7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之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成立或無應納稅款者,可憑納稅機關核發之有關證明文件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4. 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證 (例如:衛生署許可證及含相關證明文件) 5.管制品須附藥商許可執照 。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及標單費用,寄臺北榮總補給室收,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3.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下載,並於投標文件內加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它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電話02-28757484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台北市調查處信箱及電話資料
法務部 02-23167586
調查局 02-29177777
(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專線) (02-29188888)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反貪腐專線)(0800-007-007)
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