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5143 已決標公告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統包工程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06/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498,921,3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67.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8 - 健身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7341/7033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7341/7033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hychiang@vghtpe.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1514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73,174,06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8,921,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15022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除更新老舊建築可提升院內整體醫療水平外,更使院內有更充足的醫療空間因應近年來成長之就診人數,同時本案共設置約450床可供院內病房空間轉圜。 2.除新設骨髓移植8床無菌病房與10床正壓隔離病房滿足需求外, 可大幅提升腫瘤病患之醫療照顧能力,且新設施也可提升空調等級,符合現代化醫療標準。 3.除整合化療門診及病房外,也將化療配藥部門納入本大樓,以期達到門診、治療、照護對病患與醫護人員皆以最佳效率運行。 4.除新增347輛汽車停車位以外,提供約486輛機車位供民眾使用,提供便利舒適之就診環境。 5.提供病患及家屬優質安全的就診環境,並藉由引進智慧醫療之現統構築新一代醫療建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11:00
開標時間 106/11/0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翌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二、基本資格: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資料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三、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及實績。 (二)具有相當財力。 四、以上基本及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細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戴元健先生,電話:02-28757033。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3)本案履約標的包括新建醫療大樓工程、3號門地下停車場二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7341/7033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7341/7033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hychiang@vghtpe.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1514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73,174,067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8,921,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15022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除更新老舊建築可提升院內整體醫療水平外,更使院內有更充足的醫療空間因應近年來成長之就診人數,同時本案共設置約450床可供院內病房空間轉圜。 2.除新設骨髓移植8床無菌病房與10床正壓隔離病房滿足需求外, 可大幅提升腫瘤病患之醫療照顧能力,且新設施也可提升空調等級,符合現代化醫療標準。 3.除整合化療門診及病房外,也將化療配藥部門納入本大樓,以期達到門診、治療、照護對病患與醫護人員皆以最佳效率運行。 4.除新增347輛汽車停車位以外,提供約486輛機車位供民眾使用,提供便利舒適之就診環境。 5.提供病患及家屬優質安全的就診環境,並藉由引進智慧醫療之現統構築新一代醫療建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11:00
開標時間
106/11/01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翌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建築師事務所;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二、基本資格: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資料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信用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三、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及實績。 (二)具有相當財力。 四、以上基本及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細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戴元健先生,電話:02-28757033。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3)本案履約標的包括新建醫療大樓工程、3號門地下停車場二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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