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3005 已決標公告

第一門診大樓外牆美化工程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06/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樸石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62,636
原始預算
$ 14,496,629
底價金額
$ 11,600,000
決標折數
78.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文恆/吳偉華
聯絡電話 (02)28712121#3998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李文恆/吳偉華
聯絡電話 (02)28712121#3998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whlee5@vghtpe.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0
原公告日 106/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4:30
開標時間 106/04/10 16: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榮總動力大樓5樓工務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2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榮總動力大樓5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開工,限期於106年8月15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設立合格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基本資格: ■(2-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請勿提送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2)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無則免勾選) ■(2-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吳偉華先生,電話:02-28712121(分機3961)。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 106.3.29更正公告 1.檔案-標價明細,修正後重新上傳。 2.附加說明,新增文字:廠商應向台北市建管處(施工科)申報開工、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申報竣工查驗及使用許可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4: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文恆/吳偉華
聯絡電話
(02)28712121#3998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李文恆/吳偉華
聯絡電話
(02)28712121#3998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whlee5@vghtpe.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0
原公告日
106/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4:30
開標時間
106/04/10 16: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榮總動力大樓5樓工務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24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榮總動力大樓5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開工,限期於106年8月15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設立合格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基本資格: ■(2-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請勿提送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2)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無則免勾選) ■(2-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吳偉華先生,電話:02-28712121(分機3961)。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 106.3.29更正公告 1.檔案-標價明細,修正後重新上傳。 2.附加說明,新增文字:廠商應向台北市建管處(施工科)申報開工、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申報竣工查驗及使用許可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4: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