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hlee5@vghtpe.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大樓5樓工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二)基本資格:
(2-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請勿提送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2)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無則免勾選)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吳偉華先生,電話:02-28712121分機3961。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改截、開標時間及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截標時間更改為106年2月23日13:30正
開標時間更改為106年2月23日14:30正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更改為106年3月27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