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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續約三年,以三年為限,需經機關內部核准後再行辦理續約;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844萬1,550元。
2.契約到期後,機關如因發包作業延遲,得視需要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期限,最長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20萬3,4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4)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專門技能證明)。
三、特定資格:
投標時須檢附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曾經承攬或維護「A:Simplex火警設備」、「B:西門子(Siemens)控制器」、「C:GE 可程式邏輯控制器(GE PLC)」任二項(含)以上設備契約,且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徐誌輝先生,電話:02-28757487。
(2)現場勘查說明會:105年11月9日(星期三)09時00分,集合地點:台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3)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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