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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擴充期限:自原契約期滿或累計金額範圍內。
(2)擴充金額:金額同原預算金額(1,394,001元)。
(3)擴充條件:履約期滿,若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二會議室(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0年10月01日至112年09月30日止或履約累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提供機關審查。
2.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本案機關履約管理單位:秘書室王專員(分機122)。
二、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費用:本案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投標廠商另依下列方式辦理:
1.電子領標:(請廠商多利用此項方式辦理)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電子領標費用每次新台幣20元。
(2)領標網址: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招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標案文件。
(3)相關電子領標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4)電子領標者,請將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裝入外標封套內(廠商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機關查驗。
2.通信領標:
(1)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500元整。
(限郵政匯票,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2)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購買標單、案號、案名」以購買。
(2-1)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之大型(A4大小)回郵信封一個(書妥收件人姓名、5碼之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如因回郵信封未貼妥限時掛號回郵或未繳納購買標單費用等情事,則恕無法寄遞招標文件。
(2-2)連同標單工本費,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機關「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承辦人收』索取,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2-3)請考量開標及郵遞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期限或因延誤投標時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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