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本院第二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屬醫療器材商,請加附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依各項規格表,需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者檢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訂有底價最低標之決標原則,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採購。
2.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款「複數決標之項目標的不同者,依個別品項之預算金額認定之」,全案個別預算以『護理工作車3台』新臺幣 540,000 元整訂為本案採購金額。
3.押標金金額:
項次(1)-隧道式電子血壓計:新台幣9,600 元整
項次(2)-護理工作車:新台幣16,200 元整
4.投標文件文字請使用正體中文,但若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地址:310403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電話:03-596213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