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HC-SE1-03-002 已決標公告

第一醫療大樓空調、能源管理、熱泵熱水系統改善工程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岳怡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63,339
原始預算
$ 16,337,382
底價金額
$ 16,337,382
決標折數
98.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代碼 3.32.80.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信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22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王信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22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s0054@vhc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HC-SE1-03-0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37,3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7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補助金額 16,337,38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30 09: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的結算驗收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紀錄,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現金繳納:請於本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行政大樓2樓)繳納。 (2)票據繳納: 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解款行:解款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帳號:20523900088588。戶名: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2.投標文件須於113年5月29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機關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或郵遞購買領標。 4.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應於投標前至機關現場實際勘查,或事 先向機關業務管理人員預約時間,充分了解採購內容與估算。投標廠商若對履 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聯絡人: (1)採購單位:秘書室工程承辦人王專員,電話03-5962134分機122。 公告變更項目: 1.投標須知64條第1項第1款增列第3目「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增列第14項「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 2.投標須知82條第2項第1款履約管理單位更正為秘書室水電業管洪辦事員,電話03-5962134分機752。 3.採購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增列第5項「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單位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工程開(施)工前第7項編擬及提報施工計畫書-承造人(承攬廠商)完成期限更正為決標後7日內送監造單位審查核可。 4.採購契約第15條第3項條文內增列「得標廠商於工程施作完成進行試車運轉後,應協助TAB廠商進行改善後測試調整平衡。」 5.採購契約第15條之1增列第6項「得標廠商應落實教育訓練,並檢附相關圖文紀錄(簽到單或教育訓練照片等)及改善設備之操作保養手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信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22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王信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22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s0054@vhc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HC-SE1-03-0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37,3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7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補助金額
16,337,38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5/30 09: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的結算驗收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紀錄,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現金繳納:請於本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行政大樓2樓)繳納。 (2)票據繳納: 受款人: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解款行:解款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帳號:20523900088588。戶名: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2.投標文件須於113年5月29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機關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或郵遞購買領標。 4.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應於投標前至機關現場實際勘查,或事 先向機關業務管理人員預約時間,充分了解採購內容與估算。投標廠商若對履 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聯絡人: (1)採購單位:秘書室工程承辦人王專員,電話03-5962134分機122。 公告變更項目: 1.投標須知64條第1項第1款增列第3目「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增列第14項「不得為本案設計監造標廠商,亦不得同時承攬本案TAB標。」 2.投標須知82條第2項第1款履約管理單位更正為秘書室水電業管洪辦事員,電話03-5962134分機752。 3.採購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增列第5項「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單位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工程開(施)工前第7項編擬及提報施工計畫書-承造人(承攬廠商)完成期限更正為決標後7日內送監造單位審查核可。 4.採購契約第15條第3項條文內增列「得標廠商於工程施作完成進行試車運轉後,應協助TAB廠商進行改善後測試調整平衡。」 5.採購契約第15條之1增列第6項「得標廠商應落實教育訓練,並檢附相關圖文紀錄(簽到單或教育訓練照片等)及改善設備之操作保養手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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