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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 新臺幣223萬2,374元。
(2)擴充期限: 原契約完成次日起2年。
(3)擴充條件: 契約期滿前,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機關第二會議室(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基本資格:凡具與本採購案相關資格者。檢附合法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標的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日洽詢:
1.本機關秘書室業務管理: 陳先生、電話03-5962134分機129。
2.本機關病房: 劉護理長、電話03-5962134 (請撥9由總機轉接公務手機簡碼840088);或代理人鄒護理長、電話03-5962134(請撥9由總機轉接公務手機簡碼840087)。
二、本案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現金方式繳納:請於本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繳款(行政大樓2樓)。
2.票據繳納: 受款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
①戶名: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08專戶
②帳號: 20523900088588
③國庫經辦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銀行代號:812052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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