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938787@vhc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規定。
2.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以上。
3.餘依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現金繳納:請於本機關上班日至出納室(行政大樓2樓)繳納。
(2)票據繳納: 受款人: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3)電匯繳納:解款行: 台灣土地銀行竹東分行。帳號:017056050086。戶名:臺北榮民總
醫院作業基金新竹分院431專戶。
2.投標文件須於105年12月13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臺北榮民總醫院新
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
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
,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
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機關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或郵遞購買領標。
4.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應於投標前至機關現場實際勘察,或事先向機關業
務管理人員預約時間,充分了解採購內容與估算。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
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履約管理人:工程業管-蕭先生 電話03-5962134分機
12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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