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9E 已決標公告

信用卡刷卡收單業務委託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4,994
原始預算
$ 928,110
底價金額
$ 494,99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代碼 3.32.80.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s10007@vhc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28,11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後續擴充條件: 契約期滿前3個月,經契約廠商與機關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期限: 計3年(自民國109年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 3.擴充金額: 依原契約之手續費率(%)核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二會議室(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急重症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年(自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廠商資格:具經營信用卡業務之銀行或金融機構,有處理各國發卡及晶片金融卡、電子錢包儲值卡等收單能力,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ㄧ、投標文件須依規定時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 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二、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履約管理單位: 醫務企管室住院組_陳小姐或林小姐 電話03-5962134分機50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機關代碼
3.32.80.6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電話
(03)5962134#116
傳真號碼
(03)5958713
電子郵件信箱
s10007@vhc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28,11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權利, 1.後續擴充條件: 契約期滿前3個月,經契約廠商與機關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期限: 計3年(自民國109年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 3.擴充金額: 依原契約之手續費率(%)核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二會議室(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急重症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年(自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廠商資格:具經營信用卡業務之銀行或金融機構,有處理各國發卡及晶片金融卡、電子錢包儲值卡等收單能力,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ㄧ、投標文件須依規定時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 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二、投標廠商若對履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履約管理單位: 醫務企管室住院組_陳小姐或林小姐 電話03-5962134分機50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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