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丙級以上營造業且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或室內裝修業且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共同承攬廠商登記執照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
5.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工地主任證照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及「負壓病房」實績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負壓系統更新及空調控制系統與量測負壓系統。
2.55病房整修(含緊急呼救系統、消防、水電等工項)。
3. 55護理站整修。
4.負壓隔離區、一般病房、呼吸治療室等整修改善。
5.申請室內裝修竣工(含消防)使用執照。
6.拆除與折舊原有風管與負壓設備。
以上詳圖說與施工規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