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醫療大樓B1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桃園分院42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文書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含仿單)等,並須一併檢附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1、若該許可證規格或效能欄為「詳如中文仿單核定本」者,須一併檢附中文仿單。
2、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若頒定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4、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申購單位審查規格同意,可免付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
附加說明
1.採購物品規格詳如附件說明。
2.本案採複數.分項及總價決標。
3.每項取1家廠商最低標決標。
3.決標日起90日(日曆天)內交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