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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年,預估預算金額2,708,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員山院區藥劑科-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新台幣150元,繳款:員山院區出納室-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開標地點
蘇澳院區綜合大樓五樓小會議室-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蘇澳分院41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員山院區收發室-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履約期限
二年,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且無受停業處份,其營業項目包含中藥藥品製造、販賣或與本標的相符者。
b.其他證明文件:「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2、廠商完稅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