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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每期滿意度調查應達70分以上;2.每年派駐員工均完成機關規定之教育訓練時數,並經雙方書面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0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後續擴充期限以 1年為限,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2,500,000元整。註:履約保證金同額展延至後續擴充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北榮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500元整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員山分院41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供餐範圍大、餐別複雜,投標廠商保證供餐品質及不斷炊原則。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供餐範圍大、餐別複雜,維持履約期供餐品質及不斷炊之權利保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履約期限
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止,共計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上開3款文件,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簽約前,應將本條廠商資格所規定之各項正本送交機關查核。
更正公告修正文件明細:
1.投標須知,第15點、第28點、第41點、第49點、第58點及第62點;
2.契約,第七條;
3.工作規範,P4(3),P5六、(三),P11(二)5.刪除,附表1。
4.0516更正公告增加文件:配分表附件-菜單範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