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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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合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後,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原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二年(預估二年清運數量884,544公斤,預算金額4,864,99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蘇澳分院41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計2年。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許可之證明(營業項目具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等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
1.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投標廠商需取得政府機構所核發之「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之相關證明文件」。
2.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投標廠商機構應設置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技術員乙員。其清除、處理技術員應取得行政院環保署訓練所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丙級以上)合格證書。
3.投標廠商機構需提出近三年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之規定記錄文件(無不良記錄)得以佐證文件。
4.投標廠商應建立緊急應變計劃(包含緊急應變狀況時之支援清運處理合格廠商名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網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2.投標文件須於110年9月15日下午17時00分整前,以郵遞、專人送達下列收件地點:蘇澳分院秘書室(27047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
3.開標地點: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4.未出席開標廠商放棄比減價之權利。
5.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檢舉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
〈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宜蘭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
〈5〉本院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05647;檢舉信箱:員山內城郵局002號信箱;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濵路一段301號。
6.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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