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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三個月,預估預算金額新台幣13,650,000元。
後續擴充增購辦理方式:依原案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秘書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員山分院出納室繳納新台幣500元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作業大樓三樓會議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收發室(264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履約期限
自108年7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合計2年
廠商資格摘要
上述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凡可提供「採購標的食品或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上開(1).(2).(3)款文件,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簽約前,應將本條廠商資格所規定之各項正本送交機關查核。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及七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內容說明:
(一)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4-1(增列-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1(增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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