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惠明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619,500
原始預算
$ 168,619,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代碼 3.32.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孟翌
聯絡電話 (02)26731201#503
機關代碼 3.32.3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聯絡人 黃孟翌
聯絡電話 (02)26731201#503
傳真號碼 (02)26732164
電子郵件信箱 vhtpe1139@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為期1年,並保留後續洽詢廠商以本契約相同條件增購1年之權利。 後續增購金額為168,619,500元,期間為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本案採購總金額為新台幣337,239,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5 09: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9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投標文件包括:勞務投標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證明、廠商現場勘查具結書及廠商出席開標證明或授權書(廠商須於開標進場前提送,但不到場參與開標者,得免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臺北榮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板橋榮家)、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以下簡稱關渡醫院)之共通性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之勞務承攬聯合採購。 二、本採購案履約機關為臺北榮家、板橋榮家、關渡醫院(含附設護理之家),不開放予其他機關辦理採購。於決標簽約後,除契約文義由招標機關統一解釋或契約另有規定,各履約機關自行履約管理、驗收付款。 三、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契約為期1年,並保留後續洽詢廠商以本契約相同條件增購1年之權利。(後續增購金額為168,619,500元,期間為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本案採購總金額為新台幣337,239,000元整) 四、投標文件須於106年8月1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新北市三峽區白雞127號1樓收發室,郵遞區號:「237」,其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限,概以本機關收發室實際簽收時間為憑。 (一)領標時間、方式及費用: 1、領標時間:自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2、領標方式: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不辦領標)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領標: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資向本機關申領招標文件,並註明收件人、地址、電話及領標之購案名稱(請領標人從寬加計往返郵遞時間,若有延誤本機關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惟於下載前應向「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核發憑證及詳閱其相關作業規定,並請注意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3、標單費用:本採購之紙本及電子招標文件均免費提供。 (二)現場勘查時間: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其他: (一)由勞動合作社得標者,應以其所僱用之人員(包括社員及非社員)提供勞務。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含)內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但決標日即是簽約日,正本2份及副本20份);契約書暨相關文件應由得標者裝訂整齊,並張貼足額之印花稅,其費用均包含在本案契約價款內,不另給付(若得標商未依規定繳驗證件正本者,機關得不簽約)。 (三)拒絕簽約之處理: 1、得標廠商若未於規定時間與本機關簽訂契約(非本機關因素所致),或拒絕簽約,或不繳交履約保證金時,本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所繳之押標金。 2、若原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或因故喪失其得標資格,本機關即續依採購法及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若違反相關法令而遭致處罰時,需全權負責(負相關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五)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採現場(含郵寄)及電子領標,現場領標免收費(郵寄領取需附回郵);電子領標由廠商自行繳交系統使用費。 七、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八、預估人數非實際請款人數,廠商不得據以要求招標機關提供人數應達該數量。另年度預算如未經立法機關三讀通過或刪減,機關得終止全部或部分契約或辦理契約變更。 九、關渡醫院委託台北榮總經營合約至106年12月31日,107年起預估數量將依實際情形調整(如關渡醫院委託經營合約中止,本契約即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孟翌
聯絡電話
(02)26731201#503
機關代碼
3.32.3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聯絡人
黃孟翌
聯絡電話
(02)26731201#503
傳真號碼
(02)26732164
電子郵件信箱
vhtpe1139@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為期1年,並保留後續洽詢廠商以本契約相同條件增購1年之權利。 後續增購金額為168,619,500元,期間為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本案採購總金額為新台幣337,239,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5 09: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峽白雞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9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投標文件包括:勞務投標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證明、廠商現場勘查具結書及廠商出席開標證明或授權書(廠商須於開標進場前提送,但不到場參與開標者,得免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臺北榮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板橋榮家)、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以下簡稱關渡醫院)之共通性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之勞務承攬聯合採購。 二、本採購案履約機關為臺北榮家、板橋榮家、關渡醫院(含附設護理之家),不開放予其他機關辦理採購。於決標簽約後,除契約文義由招標機關統一解釋或契約另有規定,各履約機關自行履約管理、驗收付款。 三、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契約為期1年,並保留後續洽詢廠商以本契約相同條件增購1年之權利。(後續增購金額為168,619,500元,期間為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本案採購總金額為新台幣337,239,000元整) 四、投標文件須於106年8月1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新北市三峽區白雞127號1樓收發室,郵遞區號:「237」,其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限,概以本機關收發室實際簽收時間為憑。 (一)領標時間、方式及費用: 1、領標時間:自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2、領標方式: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不辦領標)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領標: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資向本機關申領招標文件,並註明收件人、地址、電話及領標之購案名稱(請領標人從寬加計往返郵遞時間,若有延誤本機關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惟於下載前應向「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核發憑證及詳閱其相關作業規定,並請注意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3、標單費用:本採購之紙本及電子招標文件均免費提供。 (二)現場勘查時間: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其他: (一)由勞動合作社得標者,應以其所僱用之人員(包括社員及非社員)提供勞務。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含)內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但決標日即是簽約日,正本2份及副本20份);契約書暨相關文件應由得標者裝訂整齊,並張貼足額之印花稅,其費用均包含在本案契約價款內,不另給付(若得標商未依規定繳驗證件正本者,機關得不簽約)。 (三)拒絕簽約之處理: 1、得標廠商若未於規定時間與本機關簽訂契約(非本機關因素所致),或拒絕簽約,或不繳交履約保證金時,本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所繳之押標金。 2、若原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或因故喪失其得標資格,本機關即續依採購法及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若違反相關法令而遭致處罰時,需全權負責(負相關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五)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採現場(含郵寄)及電子領標,現場領標免收費(郵寄領取需附回郵);電子領標由廠商自行繳交系統使用費。 七、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八、預估人數非實際請款人數,廠商不得據以要求招標機關提供人數應達該數量。另年度預算如未經立法機關三讀通過或刪減,機關得終止全部或部分契約或辦理契約變更。 九、關渡醫院委託台北榮總經營合約至106年12月31日,107年起預估數量將依實際情形調整(如關渡醫院委託經營合約中止,本契約即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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