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01 已決標公告

108-110年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運山生命禮儀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93,205
原始預算
$ 3,799,050
底價金額
$ 2,963,100
決標折數
63.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代碼 3.32.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億
聯絡電話 (02)24624881
機關代碼 3.32.23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聯絡人 張億
聯絡電話 (02)24624881
傳真號碼 (02)24632010
電子郵件信箱 vsdcl0034@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金額為新臺幣75萬2,7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6 09: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有(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項目。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於補助或交易之申請或投標文件內,務請一併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供申請人或投標人填寫,以利其依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30日內,將前揭身分關係及補助或交易內容,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2、投標廠商有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情形時,請依法填寫「身分揭露表參考範例(A+事前揭露)」並檢附於投標封內,無則免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億
聯絡電話
(02)24624881
機關代碼
3.32.23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聯絡人
張億
聯絡電話
(02)24624881
傳真號碼
(02)24632010
電子郵件信箱
vsdcl0034@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金額為新臺幣75萬2,7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6 09: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有(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項目。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於補助或交易之申請或投標文件內,務請一併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供申請人或投標人填寫,以利其依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30日內,將前揭身分關係及補助或交易內容,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2、投標廠商有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情形時,請依法填寫「身分揭露表參考範例(A+事前揭露)」並檢附於投標封內,無則免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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