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15 已決標公告

111-113年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178,000
原始預算
$ 2,093,422
底價金額
$ 1,220,000
決標折數
96.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代碼 3.32.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鈞凱
聯絡電話 (02)27699098#518
機關代碼 3.32.17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輔導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聯絡人 楊鈞凱
聯絡電話 (02)27699098#518
傳真號碼 (02)27567545
電子郵件信箱 vsdtpe0205@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1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發生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所列情事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得標廠商履約效果不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7.25-113.07.24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有(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項目。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以2家為上限。決標程序:: (一)招標機關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決標予最低標價廠商。(第1家)依本機關所劃分區域,優先選擇承作地區。 (二)最低標價決標後,招標機關以決標前各廠商標價或最後減價之順序,自次低標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按最低標價承作之意願。(第2家) (三)經洽詢無廠商願意承作者,由最低標價廠商承作全數區域標的。 (四)承作區域及範圍:南區(大安、南港、松山、文山、信義)、北區(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士林、北投、內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區
預估數量 60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93,42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北區
截標時間 111/04/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鈞凱
聯絡電話
(02)27699098#518
機關代碼
3.32.17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輔導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聯絡人
楊鈞凱
聯絡電話
(02)27699098#518
傳真號碼
(02)27567545
電子郵件信箱
vsdtpe0205@mail5.v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1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發生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所列情事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得標廠商履約效果不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7.25-113.07.24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登記有(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項目。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以2家為上限。決標程序:: (一)招標機關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決標予最低標價廠商。(第1家)依本機關所劃分區域,優先選擇承作地區。 (二)最低標價決標後,招標機關以決標前各廠商標價或最後減價之順序,自次低標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按最低標價承作之意願。(第2家) (三)經洽詢無廠商願意承作者,由最低標價廠商承作全數區域標的。 (四)承作區域及範圍:南區(大安、南港、松山、文山、信義)、北區(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士林、北投、內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區
預估數量
60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93,42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北區
截標時間
111/04/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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