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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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電子郵件信箱
vsdtpe0108@mail5.va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萬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05.07.01-0時-107.06.30-24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登記有「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有效之葬儀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修正)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以2家為上限。決標程序:
(一)招標機關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決標予最低標價廠商。(第1家)
(二)最低標價決標後,招標機關以決標前各廠商標價或最後減價之順序,自次低標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按最低標價承作之意願。(第2家)
(三)經洽詢無廠商願意承作者,由最低標價廠商承作全數區域標的。
(四)決標廠商依本處所劃分區域,按決標順序先後公開抽籤決定承作地區。
備註:本採購預算金額含核實支付費用,廠商報價範圍不含核實支付費用,特請廠商注意投標時勿將核實支付費用計入總標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