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電子郵件信箱
vsdkm0006@mail5.v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輔導會金門榮服處34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自強路2-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小客車租賃業廠商,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及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證明。
(四)當年度公、商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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