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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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若機關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前,得書面通知廠商依原約內容展延履約期限最長三個月,廠商不得拒絕或要求增加費用,增購金額362萬1,000元整(含【250人×3,600元×3個月伙食費=2,700,000元】+【250人×120元(春節加菜金)=30,000元】+【廚工9人×33,000元×3個月=891,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配合政策及原契約履約期限,決標後至履約,其準備時間較短,請投標廠商預為評估.
二.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工開評選.固定價格給付方式.其預算金額計算式如下:
(一)預算金額:(預估【250人×3,600元×12個月=10,800,000元】+【250人×360元加菜金=90,000元】+【廚工9人×33,000元×12個月==3,564,000元】合計:1,445萬4,000元)。
(二) 得後續擴充展延履約期限最長三個月,預估金額計新台幣362萬1,000元(含【250人×3,600元×3個月=2,700,000元】+【250人×120元次年春節加菜金=30,000元】+【廚工9人×33,000元×3個月=891,000元】。
(三)合計採購金額1,807萬5,000元整。
如政策變更,則依政府核定之伙食費金額調整及相關作業。
三、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本採購案在本機關達生樓會議室舉行開標,投標廠商未至現場者,機關就其投標文
件審標。
2.本機關審查人員對廠商資格文件如有疑問時,得要求該廠商澄清說明,廠商不得拒
絕回答或藉機要求變動投標文件內容。
3.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准參加後續之服務建議書評選:不合格者即離開標場。
(二)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
1.凡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須依本機關通告時間、地點報到抽籤簡報順序,並依序到
場簡報(簡報地點:花蓮榮家達生樓會議室,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
2.由本機關所組成之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本案「評選說明」辦理評選,其評選結果經簽
報本家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再行通告各受評廠商。
(三)第三階段議價:
1.經評選為最優勝廠商者,本機關將優先與之議價,若議價不成,再與次優勝廠商辦
理議價,若無次優廠商,則予以廢標。
2.不再洽減價格,但須議定履約承諾事項或其他額外內容。
(四)本採購為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不受須達法定三家廠商方得開標之限制。
四、現場勘查時間:自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08:30─11:00、下午
13:30─16:30﹞。
五、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5日內﹝含例假日﹞繳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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