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hhl0617@mail5.vac.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於106年12月31日止,如未能取得新約,得延長三個月,計新台幣陸拾壹萬伍仟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需與本標案相關。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件(投標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依其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己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須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去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證明。
(6)廠商出席開標授權書(廠商須於開標進場前提送,但不到場參與開 標者,得免檢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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