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6/12/01 - 106/12/31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一)本採購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 ,其估算方式如后:(預估【280人×3,600元×12個月=12,096,000元】+【280人×120元×3三節加菜金=100,800元】+【廚工9人×32,000元×12個月=3,456,000元】合計:1,565萬2,800元)。
(二) 後續擴充:本契約屆滿,若機關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前,得書面通知廠商依原約內容展延履約期限最長三個月,廠商不得拒絕或要求增加費用(擴充之金額:新台幣392萬1,600元整【280人×3,600元×3個月=3,024,000元】+【280人×120元×1春節加菜金=33,600元】+【廚工9人×32,000元×3個月=864,000元】),依實際數額給付。
(三) 總計決標金額:新台幣1,957萬4,400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附加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本家「105年度榮民伙食供應事務委外契約書-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明訂:本採購得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續約條件以機關每月辦理榮民伙食滿意度問卷調查之平均滿意度為標準,平均滿意度高於80%(含80%)時,並經膳食管理委員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者,機關得於契約期滿與廠商議價續約1年。二、本家105年1-11月份榮民伙食滿意度問卷調查總平均為91.89%,已達本案續約標準門檻80%(含)之規定;案內業經105年11月24日下午3時40分召集榮民膳食管理會出席委員14員投票審議結果,以13票同意、1票不同意,超過出席委員半數之決議同意與廠商辦理議價續約1年。三、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案之後續擴充已於105年度原招標文件列入擴充條款,得採限制性招標與原得標廠商辦理續約之議價(約)程序。四、本標案採固定金額覈實計價,價格不議仍應議定回饋或其他額外內容。五、本採購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契約屆滿如機關未完成招標簽訂新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約內容展延履約期限最長3個月。
履約期限
最長三個月,廠商不得拒絕或要求增加費用(擴充之金額:新台幣392萬1,600元整【280人×3,600元×3個月=3,024,000元】+【280人×120元×1春節加菜金=33,600元】+【廚工9人×32,000元×3個月=864,000元】),依實際數額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