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hks0010@mail5.va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履約期滿倘招標機關尚未有新承攬廠商得以銜接本項所需護理人員之供應業務時,機關得向本次得標廠商以得標相同條件辦理增購,至機構新訂約之廠商接替後方得終止契約,期間上限為2個月,金額上限為22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3/04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具有可提供護理人員之勞務等性質相關〈如登記項目為人力派遣、安養中心、護理之家、醫療院所等,實際從事該業而有證明者〉之人力派遣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計畫預算若遭立法院刪除時,則本案立即終止,如已簽定且得標廠商並已執行部分事項時,除依約按時核給已執行事項之費用外,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或賠償,如預算遭刪減時,改以刪減
後之額度為上限,並由雙方另行協議修正契約辦理之,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賠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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