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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9,52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政府長照政策及照顧社會弱勢原則,提升失智床位服務量能,本家將舊有3棟養護大樓重新整建,本案完成後將提供96床失智床位及相關所需空間(如交誼空間、用餐區、護理站、汙物處理室等),並取得F-1類使用執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林頭里榮譽路160-1號 雲林榮家西區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林頭里榮譽路160-1號 雲林榮家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共同投標廠商團隊組合方式:
1.廠商成員中至少應有:
(1)本國甲等綜合營造業。
(2)國內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主要工作人員應具備包括建築、土木/結構、機電、消防設施領有相關專業證照人員。
(3)甲級電器承裝業。
2.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以公告預算金額作為契約金額),評選項目、評選方式及相關規定請詳評選須知。
2.110/08/12開標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之廠商另行通知辦理評選作業。
3.本採購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4.第2次招標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37項內容及「廠商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本家務必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並接受查詢旅遊史。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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