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hch1125@mail5.v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輔導會-彰化榮家35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文書中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務必看投標須知第64條附記事項)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 E101011)
(2)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需為有限期限):
(1)屬綜合營造業者,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工程之施工:
1.預定竣工日,為開工日起150日曆天之推估日期,舉例:開工日為113年1月1日,推估預定竣工日為113年1月1日起150日曆天為113年5月29日,以此類推。
2.履約標的(又稱工程施工階段):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開工日起至中華民國150日曆天內竣工。 (機關得視廠商提送書件是否辦妥,俟實際情形准駁開工申請,機關審查及廠商修正等時程皆已含於工作日內)
3.設備及家具交付、定位、安裝,廠商應妥善維護管理至本案全案驗收為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