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0彰化縣 田中鎮 中南路2段42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昇平里民生路449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5/01/29 - 115/12/31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一、115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50萬元整。
二、115年預估鍋爐勞務服務次數說明如下(實作數量得超過預估數量上限):
A、各棟或各堂隊熱水鍋爐19台:115年度預估維護保養數量總次數114次,每台每次1600元,總計182,400元整。
B、廚房蒸氣鍋爐2台: 115年度預估維護保養數量總次數12次,每台每次2800元,總計33,600元整。
C、綜上合併計算182,400+33,600=共計216,000元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附加說明
壹、依據原案投標須知第62條: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保留後續擴充增購2年(115年度擴充期間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擴充期間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各年採一年一約之方式辦理)之權利,並以機關解釋決定為準。115年度擴充金額新台幣50萬元整及116年度擴充金額新台幣50萬元整範圍內,得逕行採限制性招標,並可以後續擴充方式洽本案得標廠商辦理採購議價及契約簽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但如依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貳、依據原案投標須知第15條:本案係屬開口契約,且以分項、單價決標之標案。(本案投標廠商可分項單價報價,不予限制)之標案,且以每項每次每台之勞務服務決標單價及每月每項每台實際鍋爐勞務服務次數核實驗收付款。且預估數非實作數,分項得標廠商不得據以要求招標機關提供次數應達該數量,另實作數量得超過預估數量上限但不逾機關原鍋爐勞務服務之總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