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4 已決標公告

112-114年度第五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第4次契約變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930
原始預算
$ 160,930
底價金額
$ 160,93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代碼 3.31.8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31.8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20彰化縣 田中鎮 中南路2段421號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 8747647 #154
傳真號碼 (04) 876061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4/15 09: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12-06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為聯合採購之主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彰化縣-田中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6882556
廠商名稱 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710 臺南市 永康區 中華里小東路689之79號
其他:廠商電話 (06) 3121016
其他:決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7/31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1872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200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0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112-114年度第五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第4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底價金額 160,93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60,93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4/15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5/12
其他:契約編號 112-06-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31.88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其他:附加說明 契變案名:112-114年度第五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第4次契約變更 契變案號:112-06-4 協議變更內容: 一、自11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費率調整說明如下: (一)114年普通事故保險費費率調升為11.5%。 (二)114年職業災害保險費費率調升為0.30%。 二、履約期間:本契約變更協議書效力自當月完成議價程序起至期滿之日。114年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故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三、輔導會現行委外照服員基礎薪資為3萬元,以3萬300元之投保級距計算,慈惠實業有限公司負擔費用如下: (一) 現行費率:普通事故保險費率11%,雇主應負擔費用為2,333元;職災費率0.25%,雇主應負擔費用為76元;法定支出雇主應負擔費用計5,913元。 (二) 調整後: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11.5%,雇主應負擔費用為2,439元;職災費率0.30%,雇主應負擔費用為91元;法定支出雇主應負擔費用計6,034元,差額121元。 (三) 依前項,本案計算114年1月至7月需增加委外照服員經費計160,930元。(核銷金額上限計算式:契約需求總人數190人/月x121元x7個月)。 (四) 本案係依輔導會「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契約範本」第4條第5款及第6款規定,廠商履約遇有政府法令變更,致履約成本增加者,其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致履約成本減少者,其所減少之部分,得自契約價金中扣除。 (五) 本案勞保、職災費用調整後,至廠商負擔法定支出費用每人每月預估增加121-182元整(並視勞工應投保級距核實支付),每月結報價金時依各級距核實支付當月之法定支出。 四、本次契約變更法定支出金額調整前113年總價金為40,978元/人/月,調整後依輔導會核定114年價金為40,978元/人/月,增加為41,099元整。 五、本契約變更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生效,迄至114年07月31日契約期滿止,如有後續擴充之契約仍比照適用(114年8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 六、餘依原契約規定履約。 七、日期:本契約變更協議書效力自經雙方意思合致且完成換文程序後,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生效日起至期滿之日止。 八、備註:本件正本1式4份,雙方用印後,貼於契約書正本封底頁,影本依契約書副本數量附貼於封底頁,以資核對。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1.8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31.88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20彰化縣 田中鎮 中南路2段421號
聯絡人
張泰琪
聯絡電話
(04) 8747647 #154
傳真號碼
(04) 876061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4/15 09:00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12-06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為聯合採購之主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彰化縣-田中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6882556
廠商名稱
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710 臺南市 永康區 中華里小東路689之79號
其他:廠商電話
(06) 3121016
其他:決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7/31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1872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200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0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112-114年度第五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第4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慈惠實業有限公司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底價金額
160,93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60,93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4/15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5/12
其他:契約編號
112-06-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160,93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31.88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其他:附加說明
契變案名:112-114年度第五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第4次契約變更 契變案號:112-06-4 協議變更內容: 一、自11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費率調整說明如下: (一)114年普通事故保險費費率調升為11.5%。 (二)114年職業災害保險費費率調升為0.30%。 二、履約期間:本契約變更協議書效力自當月完成議價程序起至期滿之日。114年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故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三、輔導會現行委外照服員基礎薪資為3萬元,以3萬300元之投保級距計算,慈惠實業有限公司負擔費用如下: (一) 現行費率:普通事故保險費率11%,雇主應負擔費用為2,333元;職災費率0.25%,雇主應負擔費用為76元;法定支出雇主應負擔費用計5,913元。 (二) 調整後: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11.5%,雇主應負擔費用為2,439元;職災費率0.30%,雇主應負擔費用為91元;法定支出雇主應負擔費用計6,034元,差額121元。 (三) 依前項,本案計算114年1月至7月需增加委外照服員經費計160,930元。(核銷金額上限計算式:契約需求總人數190人/月x121元x7個月)。 (四) 本案係依輔導會「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契約範本」第4條第5款及第6款規定,廠商履約遇有政府法令變更,致履約成本增加者,其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致履約成本減少者,其所減少之部分,得自契約價金中扣除。 (五) 本案勞保、職災費用調整後,至廠商負擔法定支出費用每人每月預估增加121-182元整(並視勞工應投保級距核實支付),每月結報價金時依各級距核實支付當月之法定支出。 四、本次契約變更法定支出金額調整前113年總價金為40,978元/人/月,調整後依輔導會核定114年價金為40,978元/人/月,增加為41,099元整。 五、本契約變更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生效,迄至114年07月31日契約期滿止,如有後續擴充之契約仍比照適用(114年8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 六、餘依原契約規定履約。 七、日期:本契約變更協議書效力自經雙方意思合致且完成換文程序後,溯及既往自114年1月1日生效日起至期滿之日止。 八、備註:本件正本1式4份,雙方用印後,貼於契約書正本封底頁,影本依契約書副本數量附貼於封底頁,以資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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