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 機關代碼 | 3.31.8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31.88 |
| 單位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機關地址 | 520彰化縣 田中鎮 中南路2段421號 |
| 聯絡人 | 謝麗雯 |
| 聯絡電話 | (04) 8747647 #153 |
| 傳真號碼 | (04) 8760613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1/12/21 10: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0-1001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彰化縣-田中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61787608 |
| 廠商名稱 | 永力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其他:廠商地址 | 403 臺中市 西區 忠誠里忠義街27號 |
| 其他:廠商電話 | (04) 22516360 # 15 |
| 其他:決標金額 | 4,116,000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2/01/01 - 112/12/3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112年護理人員勞務委外採購案-後續擴充1年契約變更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永力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116,000元 |
| 其他:底價金額 | 4,116,000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116,000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1/12/21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1/12/28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1-1001-A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4,116,000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31.88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其他:附加說明 | 議定內容 一、111年原定15人,112年後續擴充採購15人 , 契約價金每人每月49,000元 49,000元*15人*12=8,820,000元 **112年增加7人,契約價金每人每月49,000元 ** 49,000元*7人*12=4,116,000元 (本次增加七人契約變更) 總計:12,936,000元 二、112年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1、護理人員於原機關連續服務滿12個月,年終獎金以3萬元為計算基準,給月數以1.5個為上限。 2、服務滿3個月未達1年者,按實際在職服務月份比例發給。 3、任職未滿3個月不予發放。 4、年終獎金發放,須於發給當月仍在機關服務且在勤者為限。 5、請廠商依護理人員於原機關服務情形,製作年終獎金支領名冊,並依實際所需加計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送機關辦理結報,於112年農春節前後核撥廠商發給護理人員。 三、112年輔導會核定22位委外護理人員,請公司依機關需求提供人力。 四、依護理人員勞務委外作業規範第拾貳點第一項第(八)款,罰則修正:委外護理人力如低於11人,3個月內附4家招募佐證資料,第4個月起不足額人數每月繳納罰金(每人每月罰款新台幣2千元)。 五、餘依原契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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