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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文書中心收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參與投標廠商須具,如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公共工程委員會稽核小組:(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
號9樓。
(二)法務部:(02)23752246。
(三)調查局:(02)29171111。(肅貪專線):(02)27328888。
(四)輔導會:(02)27571700。信箱:台北郵政36之885號。
(五)本家政風室:(04)8754463。信箱:田中郵政27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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