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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以利資格審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及以法人或團體之名義登記者,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同該會申訴委 員會地址,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 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三)法務部調查局:(02)27328888,信箱:台北郵政60000號。 (四)新竹市調查站:(03)5388888;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輔導會政風處:(02)27571700,信箱:台北郵政99-139號。 (六)本家政風室:(03)5240341,信箱:新竹郵政10-8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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