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htyu0010@mail5.v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家得依實際需要以本契約條件續約一年,若契約期滿,新契約因故未訂立,雙方同意沿用本契約至新契約生效日前為止,期限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敬業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秘書室文書中心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近半年非拒絕往來戶或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證明。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依法無須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者
免附)。
5.依投標廠商若屬庇護工場、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社福團體,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社福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應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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