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電子郵件信箱
vhtyu0092@mail5.va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本榮家(敬業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63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桃園榮譽國民之家(敬業樓【一樓】文書中心-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以影本提供,(承攬案件提供104~106年),空白內頁等可不附】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檢附之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須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代之;主辦機關亦可透過上列網址查詢廠商相關登記及設立資料。
(三)納稅之證明文件:(得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無「政府採購法」第15 條第4 項、第38 條、第39 條、第103條第1 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 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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