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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家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家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收發(22025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施工安裝完成且測試運作正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得於開標前至本家現場勘查和量測,以確認施工細項及範圍。
2.現場勘查時間:自公告後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請先連絡本案承辦人排定勘查時間。
3.本案履約期間得標廠商須提供臨時4尺4門不鏽鋼全冷凍冰箱、4尺4門不鏽鋼全冷藏冰箱各2台,另本家自備2台冰箱,共計6台,供中央廚房使用,且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於本家指定位置裝設前述6台冰箱,並安裝臨時電力電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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