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720 已決標公告

板橋榮民之家失智專區新建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96,461,126
原始預算
$ 683,341,8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2.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代碼 3.31.8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立宗
聯絡電話 (02)22755157#111
機關代碼 3.31.85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聯絡人 陳立宗
聯絡電話 (02)22755157#111
傳真號碼 (02)22752814
電子郵件信箱 vhpc2208@mail5.va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1,7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增加板橋榮民之家的長照失智專區(130床),來增加失智照護的設施,並擴大照護量能;附帶亦可以增加浮洲地區的停車量能(75個停車位)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500,25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日至115年09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同時符合(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E5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3)E601010乙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採用此認定方式須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此報表需標示出下列3項資料。) (1)異業共同投標所有廠商合計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整,其中代表廠商(即甲等綜合營造業)之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整; 若單獨投標,則其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整。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投標廠商如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財力資格時,得以銀行之履約賠償連帶保證責任,或保險公司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金額不得少於廠商投標之總標價,投標時該文件應附於證件封內一併提出,並應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9條及第3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1.8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立宗
聯絡電話
(02)22755157#111
機關代碼
3.31.85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聯絡人
陳立宗
聯絡電話
(02)22755157#111
傳真號碼
(02)22752814
電子郵件信箱
vhpc2208@mail5.va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1,7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增加板橋榮民之家的長照失智專區(130床),來增加失智照護的設施,並擴大照護量能;附帶亦可以增加浮洲地區的停車量能(75個停車位)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500,25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卅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日至115年09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同時符合(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E5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3)E601010乙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採用此認定方式須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此報表需標示出下列3項資料。) (1)異業共同投標所有廠商合計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整,其中代表廠商(即甲等綜合營造業)之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整; 若單獨投標,則其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整。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投標廠商如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財力資格時,得以銀行之履約賠償連帶保證責任,或保險公司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金額不得少於廠商投標之總標價,投標時該文件應附於證件封內一併提出,並應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9條及第3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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