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106-1 已決標公告

龍崎工廠「大門警衛勤務保全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5,262
原始預算
$ 1,450,000
底價金額
$ 1,268,500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
機關代碼 3.31.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奕靖
聯絡電話 (07)6674956
機關代碼 3.31.35
單位名稱 供銷組
機關地址 719臺南市龍崎區牛埔里30號
聯絡人 余奕靖
聯絡電話 (07)6674956
傳真號碼 (07)6671177
電子郵件信箱 umf10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22
原公告日 106/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南市龍崎區牛埔里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3月10日上午8時起至107年3月10日上午8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保全公司。 2、內政部函復保全營業許可證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由政府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得標後補驗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民國106年3月10日上午8時起至107年3月10日上午8時止;若輔導會因政策改變或因該廠區使用計劃變更移交國有財產署致使廠區保全勤務終止時,本廠得依政策提前終止合約,承商應配合辦理,另當月之該廠區保全警衛勤務費用計價則依該月實際執行天數比率核算計價給付。 二、本案經費編列廠商需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最低基本工資及相關勞工權益保障規定核算,廠商報價不得低於報價明細表A欄保障薪資,若低於A欄金額,致影響違反勞動基準法令之情事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1.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奕靖
聯絡電話
(07)6674956
機關代碼
3.31.35
單位名稱
供銷組
機關地址
719臺南市龍崎區牛埔里30號
聯絡人
余奕靖
聯絡電話
(07)6674956
傳真號碼
(07)6671177
電子郵件信箱
umf10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22
原公告日
106/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南市龍崎區牛埔里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3月10日上午8時起至107年3月10日上午8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保全公司。 2、內政部函復保全營業許可證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由政府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得標後補驗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民國106年3月10日上午8時起至107年3月10日上午8時止;若輔導會因政策改變或因該廠區使用計劃變更移交國有財產署致使廠區保全勤務終止時,本廠得依政策提前終止合約,承商應配合辦理,另當月之該廠區保全警衛勤務費用計價則依該月實際執行天數比率核算計價給付。 二、本案經費編列廠商需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最低基本工資及相關勞工權益保障規定核算,廠商報價不得低於報價明細表A欄保障薪資,若低於A欄金額,致影響違反勞動基準法令之情事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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