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行政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lotion1128@gmail.com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經機關審查履約情形良好且無違約紀錄,經雙方合意,得辦理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1年;後續擴充期間依照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與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行政中心)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武陵農場行政中心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1樓(武陵農場行政中心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算1年止,依本案徵求服務建議書之作業期程完成履約標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立案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應檢附同意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且登記項目為(I102010)投資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五條之評選項目第六點第一子項(2)修正為:「 於投標文件載明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下稱員工薪資)至少超過機關刊登招標公告日之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下稱最低工資)1.1倍以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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