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行政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henyer.ciso@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行政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武陵路3號(行政中心)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旅行業(J902011)
2、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3、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設立證明有旅行業者。
4、投保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保單有效期限半年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綠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場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三、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1年7月15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五、開標時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六、111年7月14日 第一次更正公告-需求規範說明書:壹、招標規定 一、預算新臺幣 1,907,480 元。(含稅價)
七、111年7月18日第二次更正公告-需求規範說明書:柒、四、交通:(一)遊覽車車齡須為 10 年以下。(納入評比參考)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修正內容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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