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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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旅遊中心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技師事務所:其主持人(即執業技師)須為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須包括水利或結構或土木工程。
(三)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
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4、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訂於112年9月26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場旅遊服務中心 2F
會議室辦理開標會議,評選會議及議價及決標作業日期時間另行
訂定通知合格廠商。
2.屆時請合格廠商於評選會議時間前15分鐘抵達會場。
3.評選時間地點如有變動,由本場另行通知,如因廠商投標文件所留聯絡地址及電話無效,致權益受損者,由廠商自負,廠商亦得於截止收件日後電洽本場承辦單位查詢。
4.原住民廠商請於外標封標註原住民廠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A.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本案分二階段辦理,第
一階段就原住民廠商進行開標,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若原住民
廠商有無法承包之情事(A.無原住民廠商投標;B.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C.僅1家原住民廠商到場,經減價3次仍超底價;D.2家以上原住民廠商到場,最低標價之原住民廠商經優先減價1次,再由全部廠商比減3次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之情形
),則進入第二階段就非原住民廠商進行開、決標。
B.於第二階段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保法)第69條及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
法(下稱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身障廠商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5.餘詳如投標須知第81點所敘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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