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1-4 已決標公告

「福壽館耐震補強『翼牆』工法與楓林雅築外牆走廊棧道及屋頂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譽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0
原始預算
$ 9,128,991
底價金額
$ 9,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機關代碼 3.3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紹懿
聯絡電話 (04)25989960#112
機關代碼 3.31.11
單位名稱 觀光行政組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
聯絡人 潘紹懿
聯絡電話 (04)25989960#112
傳真號碼 (04)25989174
電子郵件信箱 vffstas02@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19
原公告日 112/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24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4:0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旅遊中心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福壽山農場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丙級(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 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非屬工 業團體法第13條第1項及商業團體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 廠商,免附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 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 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 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依前條規定送達後,不得撤回。經機關公告同意廠商撤 回投標文件者,不在此限。 (二)招標文件上標有「印」或「章」字樣者,廠商於投標時應蓋章; 違者為不合格。所有投標文件應蓋章處,應蓋用同一印章。廠商 未能攜投標文件所蓋之章出席開價格標、議價或決標會議者,得 備妥授權書授權其他章。 (三)投標文件間資訊不一致者(如更換負責人),機關得請廠商提出 相關說明文件。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 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 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 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該管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 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 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七)申請發還押標金者,請洽本場採購單位辦理。申請發還履約保證 金、保固保證金或其他擔保者,請逕洽本場招標單位辦理。 (八)本場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場的問題,以防止有 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 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本場位於高山偏遠地區,請注意本地區郵局作業,請廠商考量遠距及偏遠情形提前寄件及寄達時程,本場逾時不收件。若以宅急便黑貓寄送者應於外封註明「內為標單」,由行政區辦公室簽收,因未註明標單以致延遲收件者,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未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或招標標的數量之明顯變更者,非屬重大改變,得視同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紹懿
聯絡電話
(04)25989960#112
機關代碼
3.31.11
單位名稱
觀光行政組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
聯絡人
潘紹懿
聯絡電話
(04)25989960#112
傳真號碼
(04)25989174
電子郵件信箱
vffstas02@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19
原公告日
112/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24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4:0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旅遊中心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福壽山農場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丙級(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 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非屬工 業團體法第13條第1項及商業團體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 廠商,免附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 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 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 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依前條規定送達後,不得撤回。經機關公告同意廠商撤 回投標文件者,不在此限。 (二)招標文件上標有「印」或「章」字樣者,廠商於投標時應蓋章; 違者為不合格。所有投標文件應蓋章處,應蓋用同一印章。廠商 未能攜投標文件所蓋之章出席開價格標、議價或決標會議者,得 備妥授權書授權其他章。 (三)投標文件間資訊不一致者(如更換負責人),機關得請廠商提出 相關說明文件。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 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 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 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該管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 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 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七)申請發還押標金者,請洽本場採購單位辦理。申請發還履約保證 金、保固保證金或其他擔保者,請逕洽本場招標單位辦理。 (八)本場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場的問題,以防止有 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 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本場位於高山偏遠地區,請注意本地區郵局作業,請廠商考量遠距及偏遠情形提前寄件及寄達時程,本場逾時不收件。若以宅急便黑貓寄送者應於外封註明「內為標單」,由行政區辦公室簽收,因未註明標單以致延遲收件者,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未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或招標標的數量之明顯變更者,非屬重大改變,得視同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4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