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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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旅遊中心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行政區辦公室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相關規定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凡個人(包含由數人組成之未立案團體,此類團體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或立案團體(包含工作室、公司、法人、團體、機構等),皆可參加。
2.每位藝術創作者每案限僅投一次,不得另以不同形式分別用其名義參加,藝術創作者並應簽署「藝術創作者參加同意書」(格式不限)。
3.參與本次徵選者未來如授權他人(團體)代表簽約,應於上述參加同意書中一併述明授權簽約之乙方代表。
4.資格證明文件:請參照本簡章第柒條參加資格規定之說明檢附
附加說明
1. 本案不接受物價指數調整。
2. 本案訂於111年7月4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場旅遊服務中心2F會議室辦理開標會議,評選會議及議價及決標作業日期時間另行訂定通知合格廠商。
3. 屆時請合格廠商於評選會議時間前15分鐘抵達會場。
4. 評選時間地點如有變動,由本場另行通知,如因廠商投標文件所留聯絡地址及電話無效,致權益受損者,由廠商自負,廠商亦得於截止收件日後電洽本場承辦單位查詢。
5.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 本招標公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或因機關辦公地點位於依規定發布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之地區,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機關辦理之採購案,其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機關若需另行延後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機關則將另行通知。
7. 本場位於高山偏遠地區,請注意本地區郵局作業,請廠商考量遠距及偏遠情形提前寄件及寄達時程,本場逾時不收件。若以宅急便黑貓寄送者應於外封註明「內為標單」,由辦公室收發簽收,因未註明標單以致延遲收件者,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8. 餘請詳閱簡章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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