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FA113161BE 已決標公告

援贈筆記型電腦採購案

外交部 決標日:113/1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770,800
原始預算
$ 83,600,000
底價金額
$ 83,246,800
決標折數
89.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代碼 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崇洋(需求單位)/彭寶銹(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02)23482999#2756/2172
機關代碼 3.3
單位名稱 歐洲司(需求單位)/秘書處(採購單位)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人 黃崇洋(需求單位)/彭寶銹(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02)23482999#2756/2172
傳真號碼 (02)23313683
電子郵件信箱 phpeng@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決標金額低於預算金額,得於決標後1年內,依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8,360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外交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全部批數應於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業類別為「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F2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投標文件需檢附採購規範答標書。 5.其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最近1年曾一次出貨200台台灣品牌之筆記型電腦至歐洲地區相關銷售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在歐洲地區提供經銷、維修及售後服務據點清單(含國家、地址及連絡電話)。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倘有招標需求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外交部歐洲司黃崇洋先生,電話:(02)2348-275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代碼 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崇洋(需求單位)/彭寶銹(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02)23482999#2756/2172
機關代碼
3.3
單位名稱
歐洲司(需求單位)/秘書處(採購單位)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人
黃崇洋(需求單位)/彭寶銹(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02)23482999#2756/2172
傳真號碼
(02)23313683
電子郵件信箱
phpeng@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決標金額低於預算金額,得於決標後1年內,依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8,360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外交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全部批數應於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業類別為「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F2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投標文件需檢附採購規範答標書。 5.其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最近1年曾一次出貨200台台灣品牌之筆記型電腦至歐洲地區相關銷售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在歐洲地區提供經銷、維修及售後服務據點清單(含國家、地址及連絡電話)。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倘有招標需求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外交部歐洲司黃崇洋先生,電話:(02)2348-275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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