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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現金)
開標地點
外交部112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領標收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符合以下資格:營業項目G402011海運承攬運送業。
(3)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
(4)相關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倘有招標需求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外交部拉美司何文郁小姐,電話:(02)2348-2963。
●履約期限:運送地點分別為海地、瓜地馬拉及聖文森國
(1)海地:分6船次,每船次700公噸,第一船次自決標次日起55日曆天內啟運,其餘分別於本年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及9月30日前啟運,並於啟運80日曆天內運抵海地指定港口。
(2)瓜地馬拉:分2船次,每船次500公噸,分別於本年9月6日前及13日前啟運,並於啟運80日曆天內運抵瓜地馬拉指定港口。
(3)聖文森國:分2船次,每船次100公噸,分別於本年5月31日前及9月30日前啟運,並於啟運80日曆天內運抵聖文森國指定港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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