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秘書處採購科)
開標地點
外交部112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有本案履約能力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領標收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投標文件中需附廠商企劃書1式8份。
6.相關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倘有招標需求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外交部國傳司吳佳彥小姐,電話:(02)3356-7810,電子郵件信箱:cywu02@mofa.gov.tw。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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